Mr. Ray Chu
2012年7月14日
2012年6月12日
防止“抄”亦有道的IPR策略
如果你是做B2C網站的市佔率本身就是一個防禦跟進者的武器,反倒是追隨者應該要將自己的創新應用申請專利保護,以免被領先廠商COPY,而撈不到任何好處。那如果你是B2B的網站的話,在得知創投這樣看待其他國家的新創團隊,那你的專利布局範圍應該要更廣一點,這樣在下一階段擴張到其他國家的時候,才會有更多的談判籌碼。
http://www.36kr.com/p/117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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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今的互联网行业,一旦有新模式、新产品出来,我们总能在很多地方看到相似项目。说它抄袭也好,借鉴也罢,这已是一个普遍现象。那么哪些模式可以借鉴,而哪些模式又无法复制呢?我们来看看投资人Stefano Bernardi的观点:
在我与一位意大利企业家进行晚餐时,他说希望能将美国的一些好的创业模式引入意大利,我们进行了非常有趣的沟通,下面我想把它分享出来。在此,我不想讨论该问题的道德属性,只想针对该问题分享我的观点。
别复制消费者型互联网创业公司(Consumer Internet Startups)
消费者互联网是一个单一赢家通吃的市场,往往是一家独大,很难有第二的位置。别复制Pinterest、Instagram,因为这很难奏效。克隆社交类创业公司将非常困难,因为你要面对与那些美国创业公司一样的增长匮乏问题:早期用户少而实现货币化的挑战更多。如果利用一些资源在一个新兴市场短期内获得大量用户,就决定在德国复制一个Twitter,你仍然会因为以下原因而失败:
- 社交网络正变得越来越国际化。德国的Twitter用户希望能与美国、中国以及其它国家的人进行交流,而你所建立的小平台是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
- 你所建立的是一个没有任何准入门槛的产品,而Twitter具有更多资源吸引你花费了大量资源才获得的客户。
这就是为什么Facebook、Twitter以及Foursquare等很少收购其竞争对手而收购不同类型创业公司的原因。对于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他们相信自己是最擅长的,并且对于获得更大用户市场充满了信心,你不能与它们进行零和式游戏。也许你会说Bebo、Xing等也获得了较大成功,但是我的观点是,最近几年互联网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让这些公司现在从零开始,它们将很难获得其现有成绩。与此同时,这种类型公司的存在价值非常低,而我们很难在将来再看到这种类型的公司。
如果你仍然想复制一个创业模式,该克隆什么样的类型呢?
- Regulated Startups(政策规制型创业公司)
你可以在自己的国家克隆像在线支付公司Stripe这样的类型。Stripe正在快速成长,并且其向国际市场扩张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果你能解决很多管制方面的问题,他们将非常愿意对你进行收购。如果他们不会,也会有其它公司乐于收购。移动支付创业公司Square也是一个非常值得进行克隆的模式。
总而言之,任何受到规章制度影响的创业公司都是值得进行复制的目标。因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解决这样的问题都是极其的困难,如果你在自己的国家解决了这样的问题,将非常容易被同行的大公司收购。
- 非常本地化的创业公司
那些需要与本地的客户和商界进行深度整合的创业公司非常容易进行复制,团购网站Groupon、订餐服务Opentable以及任务发布与认领平台TaskRabbit都是这样的类型,但是Foursquare不在这个列表,因为它不需要与本地的商业进行深度整合。
- 电子商务创业公司
电子商务具有非常大的本地化属性,你需要产品资源、处理物流、获得客户支持等,同时这一切活动都是在本地进行。在每个国家都有巨大的空间建立类似Amazon这样的公司。
- B2B创业公司
任何B2B类型的创业公司都可以进行复制克隆。因为全世界的公司都会遇到很多同样类型的问题,所以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如果一家美国创业公司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那么你也可以在自己的国家提供同样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B2B并不是一个单一赢家通吃的市场,任何人都拥有成长的空间。企业社交网络Yammer、企业云存储Box以及云端企业文件协同与管理服务Huddle提供的方案就是非常好的例子。
创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对于一些团队和投资人来说,通过复制借鉴已经被证明可行的idea确实可以降低风险。但是请记住,千万别去克隆另一个Pinterest,而是去考虑一下上面的几条建议。
2012年5月14日
[轉發]智慧電子產業人才創新與專利分析實務培訓班
計畫名稱:101智慧電子學院補助-智慧電子產業人才創新與專利分析實務培訓班 第1期~
科目名稱:智慧電子產業人才創新與專利分析實務培訓班
課程目標
可培育專業專利檢索分析人才,應用於其研究工作上可促進技術研發的拓展、研發技術在專利領域的侵權風險可透過事先檢視獲得一定的確保及了解其潛在的授權對象、並可擴及於技術移轉工作在推展時的順暢。
依據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課程內容
在全球化及專業分工之趨勢下,各產業職能基準之建立及職能之評鑑已成為趨勢。本課程之規劃除了參考經濟部智慧局的「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外,並結合日本經濟産業政策局財産政策室於2006年發佈的「智慧財產人才技能標準」以及各國相關智財權人力培訓制度,規劃結合創新、專利與技術三構面的領域知識,並模擬實務專案之工作流程來進行課程,以期增進學習的深度以及課後運用到實務工作以及研究應用上的效率。
授課內容:
1.學程導論(課程架構說明、知識經濟與智慧財產權管理、案例簡介、選題與分組)
2.技術/市場情報分析(市場資訊取得、供應鏈/價值鏈分析、分組報告)
3.科技地圖(科技地圖類型、科技地圖製作步驟、分組報告)
4.產品企劃與機能展開實務(顧客之聲的取得與整理、將顧客需求轉為技術需求、分組演練)
5.專利檢索(台灣大陸)(中文關鍵字檢索技巧、專利權人檢索技巧、IPC國際專利分類檢索技巧、分組報告)
6.專利文獻閱讀與解析(台灣大陸)(認識專利說明書、專利請求項的組成與解析、分組報告)
7.專利檢索(美國歐洲)(USPC分類、ECLA技術分類、分組報告)
8.專利文獻閱讀與解析(美國歐洲)(認識專利說明書、專利請求項的組成與解析、分組報告)
9.專利文獻閱讀與解析(進階技巧)(法律狀態搜尋與運用、FileWrapper搜尋與運用、分組報告)
10.專利分析(專利重要性指標、引證資料搜尋與運用、專利家族案搜尋與運用、分組報告)
11.衍生發明與迴避設計(TRIZ理論、科學效應與使用、質場分析)
12.專利授權規劃與經驗分享(如何買專利、如何賣專利、案例模擬)
師資規劃
朱新瑞老師
新聚能科技顧問副總經理、資策會科法中心TIPS診斷與導入顧問
黎榮章老師
亞洲指標數位行銷顧問公司總經理,曾任廣告公司AE、有線電視台廣告業務部主管
魯明德老師
新心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新聚能科技顧問有限公司專業部副總
楊傳鏈老師
德律專利商標事務所專利部主任,曾任環隆電器專利與技術管理部課長
羅法聖老師
LIFEDEN創新聯盟執行長、鴻海科技集團負責專利佈局及創新人才培訓
宋明宏老師
弘光科技大學工業工程系主任、研究專長:創新管理、TRIZ,擁有超過60件專利
車慧中老師
奇想創造事業(股)知識產權顧問、北京工信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劉其政老師
前奇美電子(群創)副處長、旺宏電子副處長、將群智權事務所經理,專利智權工作十三年資歷
報名資格
(1) 企業明確載於半導體年鑑者。
(2) 於經濟部商業司登記明確從事半導體設計、製造、封裝、測試、光電半導體業務者。A.智慧電子相關產業登記項目。B.積體電路製造登記項目。C.積體電路封裝、封測登記項目。D.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其他工商服務業。
(3) 其他相關業者,例如提供相關之專利、智財權、技術顧問服務者。以本類範圍認列者,需提供「認列資格說明書」或其它佐證資料。
備註
研習期間
101.7.6~ 10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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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學員款:14000
報名費300元(新學員)
本課程已通過濟部工業局智慧電子學院補助計畫,凡參訓者結訓可獲學費50%補助!
課程時數:36 小時 | 計畫性質:非學分班 | 計畫類別:新興科技 |
招生名額:每班 30人(未滿20人時,本部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 | ||
上課地點:元智大學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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